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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室 - 禅城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行动计划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1-10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深化中小学德育改革和创新规划纲要(2016-2018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深化中小学德育改革和创新规划纲要(2016-2018年)》的精神,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禅城区公办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禅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指导意见》、《禅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指导手册》等文件,在推进“立德树人”、提升禅城区中小学生核心素养的德育改革和创新中,构建禅城区德育工作资源信息平台,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中小学常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系统,扎实推进学校德育、班主任队伍建设,以及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和核心素养的评价工作,逐步完善具有区域特质的中小学德育质量检测体系;构建以评价结果促进德育工作提升的督导机制。

二、德育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坚持以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突出德育评价的重点和针对性,防止面面俱到、淡化重点。

(二)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确定科学、合理的德育目标,制定和完善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并确保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三)全局性原则。突破传统的德育概念,把德育融入中小学完整的全局性“育人”体系中,体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新的育人理念。

(四)可操作性原则。无论对学校整体的常规德育工作的评价,还是对单项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都要简单而明晰,防止繁琐和模糊;评价方法简便易行、具有可测性和可操作性。

(五)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通过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系统的支持,力求评价结果有利于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深度分析。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学校常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系统的德育工作评价指标,健全评价标准,落实好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通过整体构建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优化和提升;探索并实施对学校进行基础性德育评价和发展性德育评价;三年内,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一次常规德育工作复评,形成德育先进(示范)学校群体。

(二)整体构建学生核心素养评价体系

选择试点学校,分步构建学生核心素养评价体系。2016年,落实好学生系列行为习惯养成的评价;2017年,完成“禅城区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内涵的建构,按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建立核心素养评价指标;2018年,构建对中小学生核心素养评价的长效机制;在8 -10所左右的试点学校中,进行中小学生核心素养的评价。

(三)突破德育工作评价的难点

根据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重点探索对“班级建设”、“学科育人”、“德育特色”的评价,明确内涵、建立标准、形成指标体系。

(四)积极探索中小学“互联网+”形势下的德育工作评价方式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辟新型的“互联网+”评价途径;尝试开发中小学德育评价操作系统,进一步完善德育评价操作系统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与生成功能,为学校、班主任、学生的发展提供帮助,为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学校德育现状、指导区域德育工作改革与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五)构建以评价结果促德育提升的督导机制

适当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就学校落实《推进禅城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行动计划》进行评估、督导与指导;建立德育工作评优制度,加强对实施《行动计划》工作突出的优秀学校、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四、重点措施

(一)完善学校常规德育评价体系

1、由“禅城区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牵头,完成对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从德育管理、德育过程、德育环境、德育保障及德育效果等方面建立德育工作评价指标;健全各学段德育工作评价标准;指导学校做好自诊自评及评价结果分析工作。

2、按年度开展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针对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促进学校不断优化育人过程,提升育人能力,增强德育工作实效。

3、完善班主任队伍的评价。参照《禅城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指导手册》,指导各学校细化班主任评价指标,建立班主任评价及评优制度,制定班主任评价实施办法;学校要做好班主任评价结果的分析、问题的诊断以及问题与分析的反馈等工作,帮助班主任改进学生教育、班级管理、家校沟通等方面的工作。

(二)逐步开展对中小学生“核心素养”的评价

1、以禅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指导意见》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校纪校规,各学校要研究制定新的《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训练与养成实施细则》和《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评价方案》,落实以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为重点的的基础性德育评价。

2、至2017年8月,逐步完成“禅城区中小学学生核心素养”内涵的建构,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制定学生核心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分步建立“学生核心素养”评价制度、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实现对试点学校中小学生进行发展性德育评价。

3、建立学生核心素养成长电子档案,全程跟踪和记录学生品德、心理、体质、审美、学业、生活等各类素养成长情况,实现过程性评价和标准性评价相结合。

(三)突破德育评价难点,打造评价特色

1、推进班级文化建设评价。成立班文化建设评价研究团队,组织试点学校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着手班级建设评价的实践活动;组织以班主任为主的班文化建设评价论坛,积极有序地开展班文化建设评价。

2、推进“学科育人”评价工作。在部分学校开展对各学科课程“育人要素”的挖掘和梳理工作,尝试构建“全科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评价指标和标准;普遍开展德育活动课程评价,围绕主题教育活动课程、节日纪念日活动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课程、学生社团校本课程等,构建德育活动课程评价体系。

3、推进“德育特色或品牌建设”评价工作。通过课题开展、项目申报,绩效考评等措施,让学校主动参与德育特色、品牌评价体系的构建,有效破解学校德育特色、品牌建设评价的难点。

(四)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的德育工作评价改革

1、借助佛山市“三通两平台”的建设,依托网络空间“人人通”系统,利用禅城区已有的教育平台,建立中小学生“核心素养评价”电子平台,优化评价手段;推进“核心素养评价”电子平台的使用,做好学生核心素养的成长记录,完成学生个体的过程性评价,完善学生个人电子档案的建档工作。

2、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做好评价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等工作;利用评价数据,为学生做好问题诊断及反馈等工作。

4、充分用好评价结果,通过问题诊断及数据反馈,让学生、老师及学生家长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水平、生活状况等状况,通过自助或他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功能,让学校、教育部门和家长动态掌握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状况,逐步实现德育工作的“可预防、可诊断、可干预、可控制”。

(五)构建以评价结果促德育提升的督导机制

1、成立德育工作质量监测与保障评价中心,适当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定期对学校德育评价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督察各学校德育评价开展情况;定期反馈各类学校《行动计划》实施的评估结果,就存在的问题做专业指导。

2、完善表彰机制,在考核评估中小学校落实《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定期表彰表现突出的优秀学校、集体和个人,每年表彰禅城区中小学实施《行动计划》先进学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德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学科德育优秀教师。

3、完善德育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学校德育评价将逐步与禅城区优质学校评估相结合,从2015年起,德育评价的结果将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评估。

五、年度推进计划

(一)启动阶段:2016年1月—2016年3月

全区动员,下达文件;各中小学学校成立德育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各学校工作小组按《德育评价行动计划》及附件要求制定各项实施方案;做好遴选试点学校和公布德育评价特色项目及课题立项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18年10月

各中小学按各项实施方案,有序地组织实施;组织各学校撰写工作案例及简讯,录入《禅城区德育改革和创新简报》供交流分享;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和专题研讨会。

2017年9-10月进行阶段总结:梳理经验,表彰先进,成果展示,反思问题,提出第三年进一步实施《德育评价行动计划》的意见;

(三)总结阶段:2018年11-12月:各学校对三年来实施德育工作评价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纳入学校德育改革和创新的总结报告中;特色项目试点学校和科研课题组要提供结题报告;各学校要形成专项结题报告、论文集、案例集、影像制品等物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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